质量提升工程中涉及的暂不予优先审查的特定领域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的重要任务,落实中央第十巡视组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组专项巡视的相关整改要求,我局制定《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国知办发管字[]47号)。其中工程三“专利审查质量提升工程”中的第五项子工程“重点提升特定领域审查质量”,要求通过与审查联动,向社会传递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正向信号,引导相关领域申请质量提高。
我局在落实相关要求过程中,确定将发明的35个技术领域、实用新型的5个技术领域和外观设计的7个技术领域确定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