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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20 1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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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尼尔斯骑鹅历险记

塞尔玛·拉格洛夫◎著

导读

塞尔玛·拉格洛夫于年11月20日出生于瑞典中部韦姆兰省的莫尔巴卡庄园。

她出生后不久,左脚因病残疾,三岁半时,双脚完全不能行动,从此只能坐在椅子上。不过,拉格洛夫的父亲是位*官,其对文学和家乡风俗传统的热爱对她的写作起了很大作用。此外,祖母和姑妈对拉格洛夫的成长也有很大影响。她们总有讲不完的民间传说和故事,尤其是祖母,讲起故事来语调感人,表情丰富。劳动之余,孩子们总喜欢围着她,听她讲故事。从7岁以后,拉格洛夫开始阅读书籍,这给她残疾的身体带来莫大的精神安慰。有一天,她读到一本关于美国印第安人的冒险传说,从此立志要从事写作。

年,已教书十年的拉格洛夫受瑞典国家教师联盟委托,为孩子们编写一部介绍地理学、生物学和民俗学等知识的教科书,四年后《尼尔斯骑鹅历险记》出版,大受欢迎。

故事讲述了坏脾气的尼尔斯冒犯了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将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并让他拥有了一种特异功能——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尼尔斯听到雄鹅莫顿说要与大雁们一起飞走,尼尔斯急忙骑在它的背上,想要挽留它,可是尼尔斯实在太小了,莫顿挥动翅膀,飞上了高空,飞离了家乡。就这样,尼尔斯和一只鹅开始了流浪生活。令人惊喜的是,尼尔斯虽然和大雁们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但这些事却让他变得诚实善良、勇敢正直,相信每个看过的孩子,都会把尼尔斯当作学习的好榜样!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使拉格洛夫成为蜚声世界的文豪,赢得了与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齐名的声誉。

拇指大的小人

从前有一个男孩子叫尼尔斯。他大概十四岁左右,身体很单薄,是个瘦高个儿,而且还长着一头像亚麻那样的淡*色头发。他最愿意睡觉和吃饭,再就是很爱调皮捣蛋,虐待家里养的小动物。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尼尔斯的爸爸妈妈准备到教堂去了,留下尼尔斯一个人在家里念书。但是他心不在焉地念了一会儿书就开始打盹,很快就呼呼地睡着了。

这时正是美丽的阳春三月,小花散发出阵阵清香。他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被自己身后发出来的轻微声响惊醒了。

尼尔斯面前的窗台上放着一面小镜子,他一抬头,恰好在镜子里看到妈妈的那口栎木大衣箱的箱盖是开着的,一团黑影正坐在箱子边上,仔细一看,哟,那居然是个小精灵!

那个小精灵只有巴掌大小,长着一张苍老而皱巴巴的脸,却没有一根胡须。他穿着黑颜色的长外套、齐膝的短裤,头上戴着帽檐很宽的黑色硬顶帽。他着迷地观赏着箱子里的东西,压根儿没有发觉男孩子已经醒来了。

尼尔斯看到小精灵,非常惊奇,但并不害怕,反而非常想捉弄捉弄他。他在屋里四处张望,见到挂在窗框上的一个旧捕虫网,便把它摘下来,一下子把小精灵扣住了。

小精灵苦苦哀求尼尔斯放掉他。尼尔斯把网晃来晃去,就是不让小精灵出来。最后,小精灵许诺给男孩子一枚古银币、一个银勺子和一枚大金币。这都是尼尔斯喜欢的,所以他马上就答应了那笔交易,把小精灵放了出来。可是当小精灵一爬出来,男孩子就好像给人狠狠地揍了一拳一样,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小精灵早已不见了踪影。那口大衣箱的箱盖严严实实地盖着,而捕虫网仍旧挂在原来的地方。他认为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于是就打算回到桌子前继续念书。可是,当他朝着桌子走过去的时候,发觉房子、桌子、椅子,甚至那本书都变得非常大了,他不得不沿着桌子腿爬到桌子上面去。

他刚爬上桌面,眼光正好落在那面镜子上,立刻尖声惊叫起来,因为他在镜子里清清楚楚地看到一个很小的小人儿,头上戴着尖顶小帽,身上穿着一件皮裤。他一面吃惊地叫喊,一面两只手紧捏在一起。这时,他看到镜子里的那个小人儿也做了同样的动作。

这一下可把他吓坏了,他浑身发起抖来。因为他一下子明白过来,原来小精灵在他身上施展了妖法,他在镜子里看到的那个小人儿,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尼尔斯想了半天,能想出来的最好法子就是去找小精灵讲和。于是他跳下桌子,从打开的门走了出去。门外有一只灰色的麻雀,他一见到男孩子就高声喊道:“快来看拇指大的小人儿!

院子里的鸡、鹅,甚至猫都纷纷盯着男孩子看,乱哄哄地叫起来。不过看起来它们好像幸灾乐祸多于同情。

最令人奇怪的是男孩子竟然能够听懂他们在说些什么。“这大概是因为我变成了小精灵的缘故吧。”他自言自语说。但是当他开口打听小精灵的下落时,竟然没有动物愿意告诉这个一贯喜欢欺负他们的男孩子。尼尔斯又跑到牛棚里去寻找小精灵,可是奶牛们也无法忘记男孩过去欺负她们的种种恶行,不但不肯告诉他,还幸灾乐祸地讽刺起他来。

尼尔斯垂头丧气地走了出去。他明白,这个农庄上不会有人肯帮他去找小精灵的。再说就算他找到了小精灵,小精灵也不见得会答应把他变回去。他坐在院子四周的围墙上,心情沉重地看着天空。大雁成群结队匆匆飞翔,正在朝北行进。

当大雁们看到院子里家鹅的时候,他们飞得很低,齐声呼唤道:“跟我们一起来吧!跟我们一起来吧!一起飞向北方!”

一只年轻的雄鹅怦然心动,真的萌发了长途旅行的念头。当又一群大雁飞过来时,年轻的雄鹅大喊道:“等一下,等一下,我来啦!”他就张开两只翅膀,飞向空中。由于他不经常飞行,结果跌落在地面上,但他继续尝试着。

围墙上的男孩子看得一清二楚。“这只大雄鹅飞走的话,爸爸妈妈该多么伤心呀!”他想道。这时他忘记了自己已经变得还不到一个巴掌那么高,就一下子从墙上跳到鹅群当中,紧紧抱住了雄鹅的脖颈。

不料就在这一瞬间,雄鹅已经腾空而起,他来不及停下来把小男孩从身上抖掉,只好带着他一起飞到了空中。

一下子上升到高空中使尼尔斯头晕目眩,倘若这时候松开手,他必定会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他只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爬到雄鹅背上去,用两只手牢牢地抓住雄鹅的翎羽和绒毛,免得滑落下去。这时,十三只大雁在他身边飞翔。为了照顾白雄鹅这位新来的旅伴,他们似乎故意比平常飞得慢了一点。

后来,尼尔斯勉强朝四周看了一下,发现自己原来就在斯康耐的平坦大地上空飞行。他还注意到,大雁们并没有笔直地往前飞,而是在整个南方平原的上空翱翔,似乎他们想要向斯康耐旧地上的每个农庄问候致意。

尼尔斯从来不曾以这样快的速度向前飞驰过,他当然从来也想象不出来,在空中遨游竟会这样痛快惬意,就像是从一切能想得到的忧愁、悲伤和烦恼中飞了出去一样。

那只白色大雄鹅同大雁们一起在南部平原的上空来回游览,可是,到了下午晚些时候,他开始感到疲倦了。他竭力加深呼吸和加速拍动翅膀,仍旧落在别的大雁后边。

几只飞在末尾的大雁注意到这只家鹅掉队的时候,便向飞在最前头的领头雁叫喊道:“喂,阿卡!阿卡!白鹅掉队啦!白鹅掉队啦!”

“告诉他,跟不上队伍可以回家去!”阿卡说,同早先一样快地向前划动翅膀。

雄鹅非常恼火,恨自己没有能耐向这些大雁展示一下家鹅也能够干出一番事业来。最叫人受不了的是他居然碰上了阿卡,他早听说过有一只年纪有一百多岁的名叫阿卡的领头雁。她的名声非常大,那些最好的大雁都愿意跟她结伴而行。

这时,背上驮着的那个小人儿突然开口说道:“亲爱的雄鹅莫顿,你应该知道,你从来没有飞上天过,要想跟着大雁一直飞到北方的拉普兰,那是办不到的。你还不在活活摔死之前赶快转身回家去?”

雄鹅觉得连这个农民家的男孩子都不相信他有能耐做这次飞行,在一气之下,竟然力气大了好多,能够赶上别的大雁了。

太阳落下去时,雁群落在维姆布湖的湖滨上。尼尔斯饿得很,但他看到那只大雄鹅双眼紧闭着,一副快要断气的模样,就赶紧用尽全力把他推到水边。雄鹅把脑袋钻进了湖里,一动不动地躺了半晌,后来元气恢复过来了,就开始在芦苇和蒲草之间游弋起来,他捉住一条小鲈鱼,放在男孩子面前。

“这是送给你的,谢谢你帮我下到水里。”他说道。

男孩子高兴极了,幸好随身带着小刀,虽然那把小刀也变得很小很小了。他就凭着这把小刀把鱼收拾干净,不用多少时间,他就把那条鱼吃光了。

雄鹅放低了声音说道:“我想问问你,你是不是肯陪我一起去最北面的拉普兰,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呢?”

尼尔斯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实在没办法回家见爸爸妈妈,就同意了白鹅的提议。这时候大雁们全都从水中飞了上来,在他们面前站定,领头雁阿卡说:“现在我们想请问一下,您们是何等人物?”

雄鹅说:“我去年秋天起一直住在西威曼豪格村的尼尔斯·豪格尔森家里。”

领头雁说:“唔,你今天表现得很有勇气,你愿意跟我们再待一两天也可以。”

“我很满意这样的安排。”雄鹅兴高采烈地回答。

随后,领头雁问道:“你带着一块儿来的这位是谁?”

雄鹅不想说出尼尔斯是一个人类。“噢,他叫大拇指儿。”他急中生智。

领头雁神气活现地对雄鹅说道:“雄鹅,告诉你,我是从大雪山来的阿卡!你不要把我们当作可以和随便什么人结伴混在一起的流浪者,会让不愿意说出自己来历的家伙和我们睡在一起!”

领头雁阿卡这样说,使得男孩子心里很不好受,他说:“我不想隐瞒,我的名字叫尼尔斯·豪格尔森,直到今天为止我一直是一个人,可是今天上午……”尼尔斯没有来得及说下去,他刚刚一说到他名字的时候,大雁们猛然后退,阿卡叫嚷:“滚开!我们不能容忍有个人混到我们当中!”

雄鹅从中调解:“你们大雁用不着害怕这么个小人儿,到了明天他就会回家去。”

领头雁说道:“雄鹅,要是你能担保他不会伤害我们的话,他今天晚上可以同我们留在一起。可是你要保证他明天一定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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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里,湖面上一块大浮冰渐渐移动过来,有个地方竟同湖岸连接在一起了。这时候,有一只夜里出来觅食,名叫斯密尔的狐狸看见了这个地方,便一下子窜到浮冰上。

正当斯密尔快到大雁身边的时候,他脚底下一滑,爪子在冰上刮出了声响。大雁们顿时惊醒过来,纷纷朝空中飞去。斯密尔往前纵跳过去,一口咬住一只大雁的翅膀,叼起来转身就往陆地上跑去。

尼尔斯在雄鹅张开翅膀的时候就惊醒过来,等他明白过来,马上追赶过去,想要夺回那只大雁。尽管他听到雄鹅在他身后高声呼叫:“当心啊,大拇指儿!当心啊!”他还是一往无前地冲过去。

那只被狐狸叼在嘴里的大雁听到了男孩子的脚步声,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这个小人儿是想把我从狐狸嘴里夺过去?”

尼尔斯现在有了一双小精灵的夜视眼,在黑暗里也能看清一切。

狐狸斯密尔从浮冰同陆地相连接的地方登上了岸,正当他顺着湖堤的斜坡往上奔跑的时候,男孩子朝他喊叫起来:“把大雁放下,你这个坏蛋!”斯密尔拼命向前奔跑,一直跑进了一个山毛榉树林里,男孩子在后面紧追不舍。

尼尔斯跑得非常快,终于追赶上了斯密尔,一把抓住了他的尾巴。他用尽全身力气攥住狐狸的尾巴,但是他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拖拽不住斯密尔,反而被狐狸拖着往前跑。

这时候斯密尔好像明白过来,原来追上来的人没什么危险。他停下来,把大雁撂到地上,用前爪按住她,以免她逃走。

男孩子攥紧狐狸尾巴,用脚蹬住一棵山毛榉树的树根。正当狐狸张开大嘴朝大雁咽喉咬下去的时候,他使出浑身力气猛地一拽,斯密尔被他拖得往后倒退了两三步。这样大雁就脱身了,她的一只翅膀已经受伤,几乎不能再用,加上在这漆黑的树林里她什么也看不见,只好返回到湖面上。

斯密尔恶狠狠地朝男孩子直扑过去:“我吃不到她,就要吃你!”

男孩子救出了大雁心里非常高兴。他一直死死地攥住狐狸的尾巴,当狐狸转过头来想抓住他的时候,他就抓着尾巴闪到另一边,斯密尔转了一个圈子又转一个圈子,可是他的尾巴也跟着打转,男孩紧紧地抓住尾巴闪躲,狐狸无法抓住他。

男孩子一眼瞅见了一株小山毛榉树,就松开了狐狸尾巴,一纵身跃到那棵树上。而斯密尔急于要抓住他,仍旧跟着自己的尾巴继续兜圈子兜了很长时间,等到狐狸发现时,觉得自己连这么一个小人儿都无法制伏,简直气得要命,只好趴在这株树下等待机会。

男孩子跨坐在一根树枝上,他冷得要命,都快冻僵了,而且还困得要命,可是不敢睡觉,生怕睡着了会摔下去,就这样熬了一宿。

清晨过后,有一只孤零零的大雁飞进了树林浓密的树枝底下,飞得很慢很慢。斯密尔一见到她,就蹑手蹑脚地去跟踪她。大雁没有避开狐狸,而是紧挨在他身边飞着。斯密尔向上直窜起身来扑向她,可惜扑了个空,大雁朝湖边飞了过去。

没过多久,又飞来了一只大雁,她飞的样子比前面飞走的那一只更慢、更低。可斯密尔朝她扑过去的时候,她还是安然无恙地脱身闪开,朝湖边飞走了。

接下第三只、第四只接踵而至。斯密尔还是费尽力气也抓不住。随后又飞来了五只大雁,不过狐狸没有上当,拒绝了这次诱惑。

又过了好大工夫,一只很老的雁飞过来,她飞得歪歪扭扭、摇摇晃晃,几乎碰到了地面。斯密尔不但直窜上去扑她,而且还连跑带跳地追赶她,一直追到湖边,然而这一次也是白费力气。

又一只来了,他浑身雪白。斯密尔一看见,就使出全身的力气去追逐,但是这只白色的也像前面几只一样飞走了。

突然之间,斯密尔想起了他在守候的猎物,便抬起头来一瞧,果然不出所料,那个小人儿早已无影无踪了。尼尔斯已经被白鹅救走了。

不过斯密尔没有多少时间顾得上去想他,因为第一只大雁这时候又从湖上飞回来了,就像方才那样在树冠下面慢吞吞地飞着。但斯密尔还是扑了个空。

现在,斯密尔感到头晕眼花,他趴倒在地上,眼前无休无止地晃动着飞来飞去的大雁。他们整整一天毫不间断地折磨斯密尔。直到后来斯密尔浑身几乎散了架,瘫倒在一大堆干树叶子上面的时候,他们才停止戏弄他。

“狐狸,现在你该明白了,谁要是敢惹大雪山来的阿卡,他会落得怎样的下场!”他们在他耳边呼喊了一会儿,这才离开了。

野地生活

就在这几天里,斯康耐平原上发生了一桩怪事。一天早上,在斯康耐东部离威特斯克弗莱大庄园不远的地方,飞过来一群大雁,一共有十三只平常见到的灰色大雁,还有一只白色的雄鹅,雄鹅背上驮着一个上身穿着绿色背心,下身穿着*皮裤,头戴白色尖顶帽的小人儿。

大雁降落在一片海滩的泥沙地上,附近是大片大片人工种植的松树林。他们在地头寻觅食物,坐在白鹅身上飞行的那个小人儿坐在树林边的一个小土丘上,从松球里剥出松仁来。这时有几个孩子沿着田埂走了过来。所有大雁都一下子飞了起来,可是白鹅却慢了一步,来不及飞走,被孩子们抓住带走了。

雄鹅拼命地呼救道:“大拇指儿,快来救我!大拇指儿,快来救我!”躲进一片蓟花菜叶底下的小人儿立刻跑了出来,去追赶雄鹅了。

孩子们走得很快,尼尔斯一会儿就不见了他们的踪迹,不过他总是能在路边的草丛或者灌木丛上发现一小根白色鹅毛,为他指引方向。最后他到了一个庄园的大门口,不敢再往前走了,站在那里发愁,不知该怎么做才好。正当小人儿沉思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脚步声。他赶忙躲到拱门旁边一个水桶的背后。

原来那是一所中学的二十来个学生和一位教师一起来远足。这支队伍走到拱形门前面时,那位教师让他们先在外面稍候片刻,自己去问问可不可以参观一下城堡。

这些人中,有一个走到水桶旁边去喝水。他把脖子上挂着的一个植物标本罐摘下来,顺手撂在地上。撂下去的时候锡皮罐的盖子张开了,正好就撂在小人儿面前,他马上跳进去躲藏起来。他刚藏好,那个年轻人就把标本罐拎了起来,挂到脖子上,并把盖子关紧了。

这时候那位教师走回来了,把学生们带进城堡的内院里,站在那儿向他们无休无止地讲解起这座古老的建筑来。尼尔斯关在植物标本罐里憋得要命。

过了不知多久,教师终于从屋里走了出来,来到城堡院子里。带着尼尔斯的那个学生这时又口渴起来,他悄悄地溜到厨房里去找水喝。尼尔斯实在憋不住了,就用力顶开了标本罐的盖子,纵身一跃跳到地板上,一溜烟往门外奔去。

当他跑过一幢雇工住的小屋时,猛地听到雄鹅的叫声,原来雄鹅就在这里面!他马上爬上台阶,奔进屋里,看见有个女人紧紧攥住了雄鹅,正要剪掉他的翅膀尖。那个女人看见尼尔斯吓了一大跳,她从来没见过小精灵,手一松剪刀掉到了地上。

雄鹅立即向前飞奔,一口叼住小人儿的衣领,张开翅膀飞向天空。与此同时,他那长长的脖颈往后一扭,就把小人儿放到了他的背上。

他们就这样飞向了天空,整个城堡里的居民们都站在那儿,仰起了头,凝目观望。

男孩子被妖术改变形象已经有一个星期了,不过,他似乎已经不再为这个缘故而烦恼了。他最担心的是自己究竟还能同大雁们在一起待多久,因为他并不愿意回家去。

突然之间,阿卡开口说道:“大拇指儿,你从狐狸斯密尔的魔爪中将我的伙伴搭救出来,我却没有对你说过一句感激的话,现在我相信我已经做了一件大好事来报答你。我曾经派人去找过对你施展妖术的那个小精灵。一而再、再而三地恳求他,他终于答应,只要你一回到家里,就会重新变成跟原来一样的人。”

大雁刚开始讲话的时候,男孩子还是高高兴兴的。而当她讲完话的时候,他竟然变得那么伤心,扭过头哭了起来:“我一点都不在乎是不是重新变成人,我只要跟你们到拉普兰去。”

“我不是拒绝你跟着我们旅行,”阿卡回答,“可是你要想清楚,你是不是更愿意回家去。说不定有一天你会后悔。”

“不会的,我从来没有像跟你们在一起这么快活。”

“好吧,既然如此,那就随你的便吧。”

“谢谢!”男孩子高兴得简直要哭了。

在斯康耐平原东南部离大海不太远的地方,矗立着一座名叫格里敏大楼的古城堡。这座城堡没有房屋墙垣,只有光秃秃一幢高大而又坚固的岩石建筑物,从平原上十几千米开外就能一眼望见它。

在尼尔斯跟随着大雁们到达这里的时候,格里敏大楼里已经没有人居住了,但是这幢房子却并没有因此而缺少房客。一对白鹳在屋檐下搭起大巢来住,在顶楼里居住着一对猫头鹰,在黑暗的过道里居住着蝙蝠,在厨房的炉膛里居住着一只年纪很大的猫,而在地窖里则聚居着几百只在那里已经住了许多年头的黑老鼠。

老鼠通常名声是不太好的,可是格里敏大楼里的黑老鼠却是例外。他们长期以来都以和本家的另一个族类——灰老鼠做着英勇的斗争而被称道。

灰老鼠并不像黑老鼠那样从上古时代就在这块土地上生育繁衍。他们的祖先是一百多年以前,搭乘了一艘驳船踏上这块土地的。随着灰老鼠生育的数量越来越多,他们逐渐变得势力强大了。于是,他们便着手将黑老鼠驱赶出这块土地,和黑老鼠没完没了地打起仗来,并从黑老鼠那里夺去很多土地。在整个斯康耐平原上,只有格里敏大楼还在黑老鼠的手里。

那幢岩石砌成的古老房子的墙壁是如此坚固,所以黑老鼠能够成功地抵御灰老鼠的攻势。年复一年,夜复一夜,入侵者和守卫者之间的战争从未停歇过。黑老鼠守卫着这里,多亏了那幢坚固的老城堡,他们至今一直占着上风。居住在格里敏大楼及其四周一带的灰老鼠仍然坚持不懈地进行着战斗,因为格里敏大楼是被用来堆放粮食的,因此灰老鼠志在必得,不占领是不肯罢休的。

有一天大清早,露宿在维姆布湖面浮冰上的大雁们被来自半空中几只鹤的叫声惊醒:“大鹤特里亚努特要我们向大雁阿卡和她率领的雁群致敬。明天在库拉山举行鹤之舞表演大会,欢迎诸位光临。”

大雁们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高兴。可是阿卡却说:“唉,没有人类被允许去参加库拉山的动物集会,所以我不敢把大拇指儿带去。”于是整整一天,男孩子怏怏不乐地坐在一个小池塘的岸边吹芦苇口笛。

在草地的另一边,也就是大雁们正在觅食的地方,有一道很宽的石头墙。快到傍晚的时候,男孩子抬起头来要同阿卡讲话,他的目光落到了那堵围墙上,马上就因吃惊而发出了小声的尖叫。所有的大雁马上都抬起头来,目光一起朝他凝视的方向转过去。

起初,他们同男孩子一样疑惑不解,怎么围墙上的灰色鹅卵石竟长出了腿脚,而且在跑动。可是他们很快就看清楚了,原来一支声势浩大的老鼠大*在墙垣上行进。他们行动非常迅速,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飞快奔跑,一排接着一排,数目多得把整个墙都遮盖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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